有色金屬行業(yè)標準 粗銅(YS/T 70—93)
1 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粗銅的產(chǎn)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轉爐及其他方法所生產(chǎn)的粗銅,供精煉用。
本標準的有關條款也適用于陽極銅。
2 引用標準
GB 5120 粗銅化學分析方法
3 產(chǎn)品分類
粗銅按化學成分分為3個牌號:Cu99.30C、Cu99.00C、Cu97.50C。
4 技術要求
4.1 化學成分
4.1.1 粗銅的化學成分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
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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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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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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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質含量 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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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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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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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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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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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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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99.3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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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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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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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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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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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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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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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99.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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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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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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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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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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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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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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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97.5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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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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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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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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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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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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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表面質量
4.2.1 粗銅錠的邊緣及表面不得有易脫落的飛邊、毛刺等。
4.2.2 表面和斷面不得有爐渣和夾雜物。
4.2.3 澆鑄面銅峰高度不大于100mm。
4.3 每個粗銅錠重量為500~800kg。錠的長度不大于800mm,寬度不大于500mm。如合同中注明時,也可供應其他規(guī)格的銅錠。
5 試驗方法
5.1 化學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5120的規(guī)定進行。
5.2 表面質量用目視檢查。
6 檢驗規(guī)則
6.1 檢查和驗收
6.1.1 粗銅應由供方技術監(jiān)督部門進行檢驗,保證產(chǎn)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并填寫質量證明書。
6.1.2 需方對收到的產(chǎn)品及小樣按本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檢驗。如檢驗結果與所附的質量證明書不符時,應在收到小樣之日起二個月內(nèi)向供方提出,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需仲裁,仲裁取樣在需方由供需雙方共同進行,樣品交由雙方共同認可的單位分析,以仲裁分析結果為準。
6.2 組批
粗銅應成批提交檢驗,每批由同一爐次且形狀大致相同的產(chǎn)品組成。
6.3 檢驗項目
每批粗銅錠應進行化學成分及表面質量的檢驗。
6.4 化學成分仲裁取樣、制樣
6.4.1 仲裁取樣
6.4.1.1 每批粗銅隨機抽取粗銅錠,小于30t時,取樣錠數(shù)不少于3錠;大于30t時,取樣錠數(shù)不小于5錠。
6.4.1.2 用直徑14~18mm鉆頭鉆取樣錠。鉆樣時,清除全部外來物,沿樣錠兩條長對角線的四等分點處鉆穿5孔。當銅錠厚度大不能一次鉆穿時,可在錠的正反面相對應的點上各鉆樣錠厚度的二分之一,兩孔可以不是同心圓。
6.4.1.3 鉆樣時,為避免鉆屑氧化,要保持鉆頭鋒利,并可使用酒精冷卻,鉆頭轉速應以鉆屑不氧化為宜。
6.4.1.4 鉆樣時,應防止鉆屑飛濺損失。收集鉆屑時,應防止鉆屑以外的氧化皮等雜物落入鉆屑內(nèi)。
6.4.2 樣品制備
6.4.2.1 按以下方法制備成4份樣品,供方、需方、仲裁、備用各一份。
6.4.2.2 銅分析樣品的制備
將收集的全部鉆屑用磁鐵除去混入的鐵屑,再用0.44mm標準篩篩分,篩上、篩下樣品分別稱重、縮分,各取出四分之一,取出的篩上、篩下樣品分別按四分法縮分成4份,隨即分別用鋁箔袋封存。
6.4.2.3 金、銀分析樣品的制備
將6.4.2.2條中剩余的篩上、篩下樣品合并,加工破碎至全部通過2mm標準篩,用磁鐵除去混入的鐵屑,再用0.44mm標準篩篩分,篩上、篩下分別稱重、縮分成4份,裝袋封存。
6.5 日常取樣、制樣方法按附錄A進行。
6.6 檢驗結果的判定
6.6.1 化學成分分析結果不符合4.1條規(guī)定時,按批重定牌號或退貨。
6.6.2 表面質量不符合4.2條規(guī)定時,按塊處理。
7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7.1 標志
7.1.1 粗銅錠上應有生產(chǎn)廠的產(chǎn)品標志。
7.1.2 每塊粗銅錠上應用鮮明顏色標明批號(爐號)。粗銅錠出廠時,應附有小樣。
7.2 包裝、運輸和貯存
7.2.1 粗銅錠可不包裝,如需包裝,由供需雙方商定。
7.2.2 粗銅錠在運輸、貯存過程中引起的損壞、少件等,應由責任單位負責。
7.3 質量證明書
每批粗銅應附有質量證明書,注明:
a.供方名稱;
b.產(chǎn)品名稱和牌號;
c.批號;
d.凈重和件數(shù);
e.分析檢驗結果和技術監(jiān)督部門印記;
f.本標準編號;
g.出廠日期;
h.需方名稱。
附錄A
粗銅日常取樣制樣方法 (參考件)
A1 每批粗銅應按每爐(包)澆鑄過程的前、中、后期將粗銅熔體鑄成小樣。每次取一聯(lián),每聯(lián)小樣分成2塊,打上標記,供需雙方各取一塊供分析用。
A2 小樣尺寸不小于120mm×50mm×30mm。
A3 用直徑8~10mm鉆頭鉆取小樣。鉆樣前清除小樣表面污物,沿小樣底面對角線的四等分點處鉆穿三孔。
A4 鉆樣時,為避免鉆屑氧化,要保持鉆頭鋒利,可使用酒精冷卻,鉆頭轉速應以鉆屑不氧化為宜。
A5 鉆樣時,應防止鉆屑飛濺損失。收集鉆屑時,應防止鉆屑以外的氧化皮等雜物落入鉆屑內(nèi)。
A6 收集全部鉆屑,用磁鐵除去混入的鐵屑,再用0.44mm標準篩篩分,篩上、篩下樣品分別稱重、縮分,各取出四分之一,分別裝入鋁箔袋封存,用于測定銅含量。
A7 將A6條中剩余的篩上、篩下樣品合并,加工破碎至全部通過2mm標準篩,用磁鐵除去混入的鐵屑,再用0.44mm標準篩篩分,篩上、篩下樣品分別稱重、裝袋,用于測定金、銀含量。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yè)總公司標準計量研究所提出。
本標準由大冶有色金屬公司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向啟發(fā)、趙曉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