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看看廣州日報的詳細報道:
郵寄快遞或?qū)嵜?一旦施行 寄快件時需出示身份證 目前已在紹興試點
最近發(fā)生的快遞包裹炸彈案讓市民議論紛紛。據(jù)悉,嫌疑人的父親表示鄭某的女友在汽車店做前臺,而事主弟弟則稱,該女士是汽配公司的老板。目前,讓嫌疑人做出寄送郵包炸彈的尋仇舉動的“女友”是否就是其相識十年的女友,嫌疑人父親和記者都未能確定。
目前我國正在醞釀實施寄快遞實名制,以期在源頭上對想通過快遞犯罪的行為進行遏制。
法規(guī):不驗貨就不能收件
其實早在天河區(qū)包裹炸彈案發(fā)生之前,去年在杭州某快遞公司也發(fā)生過類似的案件。而在美國等其他國家,炸彈包裹事件也屢屢發(fā)生。隨著網(wǎng)購的深入,消費者對快遞使用的頻率逐漸增高,快遞包裹是否安全?這一問題活生生地擺在市民面前。
昨天,一家大型快遞公司廣州分公司總經(jīng)理告訴記者,開箱驗貨其實監(jiān)管部門早有規(guī)定:寄件人拒絕開拆的,快遞企業(yè)不予收寄。
快遞公司:消費者不配合
但是現(xiàn)實生活中卻很難執(zhí)行。某大型快遞公司快遞員楊成(化名)告訴記者,公司一直都要求他們必須收件時驗貨,但消費者根本就不配合。還有同事因為要驗貨而丟了飯碗。楊成說:“其實很多時候消費者并不愿意給快遞員查看,因為覺得這是自己的隱私。”
也有消費者向記者反映,他所使用的快遞公司從來就沒有一家要求驗貨的,“尤其是在快遞高峰期,快遞員恨不得有三頭六臂,哪里還會仔細驗貨啊?”市民葉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