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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半夜入室連殺一家3口
警方圍山搜捕5天4晚擒獲嫌犯
5000元分手費引發(fā)的情殺案
《法制周報》記者蔣格偉駱昌紅文/圖
“你只是想要她還錢,為什么會隨身帶著菜刀、木棒?”
“我當時很氣憤。”“她答應還我錢就沒有事了。”
2月9日,長沙縣公安局審訊室內,羅汶用拗口的普通話,答非所問地為自己辯解。
他的面部表情時而憤怒、時而沮喪,故作鎮(zhèn)定地回應著眾多媒體記者的不同提問。而他那雙戴著鐐銬、不斷顫抖的雙手卻透露出他此刻內心的驚恐。
5天前,羅汶棒殺李某一家三口。事后,他畏罪潛逃,期間曾喝農藥、投水企圖自殺未果,而后潛入深山,開始為期5天4晚的逃亡生涯。
2月9日下午兩點,長沙縣公安局局長曾衛(wèi)國向媒體通報,長沙縣雙江鎮(zhèn)“2·04”特大殺人案成功告破。
新聞通報會當日,嫌犯羅汶的作案心理、逃亡細節(jié)成為了媒體關注的焦點;長沙警方連續(xù)多天冒著嚴寒搜山圍捕,最終抓獲嫌犯羅汶,讓方圓20里近千名聞訊而來的村民拍手稱快。
案發(fā):索要分手費遭拒
羅汶,男,33歲,初中肄業(yè),未婚,長沙縣雙江鎮(zhèn)龍華村人氏。
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羅汶與李某發(fā)生感情糾紛,后李某提出結束不正當關系。羅遂要李某將用于她身上的錢退還給他,卻遭到李某的拒絕及辱罵。多次協(xié)商均以爭吵結束,為此羅汶心生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