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然被口水淹死也要告”
“根據(jù)藥慶衛(wèi)的微博,捐這20萬給張家是藥家鑫最后的遺愿,屬于遺贈。”原告方在民事訴狀上說,藥家鑫本人名下有一部價值14萬元的車子,事發(fā)后由藥慶衛(wèi)夫婦接收,再加上藥家鑫名下的其他財產(chǎn),藥家鑫本人是有能力完成這20萬元遺贈的。此次他們索要的是藥家鑫遺贈的20萬元,而不是藥慶衛(wèi)此前拿出來“和解”的20萬。藥慶衛(wèi)自己提出的20萬元,可以“反悔”,可以“撤銷”,但藥家鑫遺贈的這20萬元,藥慶衛(wèi)無權代為“反悔”或“撤銷”。
對于打這個官司的原因,張平選說,藥慶衛(wèi)一方面在微博中大肆宣揚愿意向張家捐款;另一方面,在他們?nèi)ト∵@筆錢時,不僅不給錢,甚至連面都不見。在直接取錢受阻后,他們只得向法院起訴,要回這20萬元。
張家在訴狀中稱:“藥家在微博中的表態(tài),催人淚下,藥家鑫的悔罪表現(xiàn)讓人熱淚盈眶,藉此,藥家獲得了極大的同情和諒解。而張家反而遭到攻擊和辱罵,一些人甚至認為,就是因為張家不接受賠償導致藥家鑫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是張家害死了藥家鑫,摧毀了藥家的希望,因此藥家鑫是殺人犯,張家同樣是殺人犯。面對如此黑白顛倒的輿論,縱然被口水淹死,張家也要堅持討要這筆錢,因為這樣能夠更進一步最大限度成就被告一家的美德。”
張顯說法
不愿再提“索款門”
“我不想再就張家和藥家之間捐款的問題接受媒體采訪了。”談及此事,張顯對成都商報記者表示,其實他只是張妙家屬在藥家鑫案中的代理人,自從藥家鑫被執(zhí)行死刑后,他的代理職責就結束了。只是由于張妙的丈夫王輝等人不會上網(wǎng),不會打字,所以才委托他在網(wǎng)上代為發(fā)布信息。而2月8日當天,他去現(xiàn)場圍觀,卻被當成了事件的當事人。最后,社會輿論指責張家時都把矛頭直接指向他,這讓他“很受傷”。
張顯說,“索款門”事件與他本沒有關系,但他的信息屢屢被媒體和公眾誤讀,甚至歪曲,已經(jīng)嚴重干擾了他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