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沖進跑道攔截飛機,綁架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進行維權,彰顯以錯糾錯的“中式維權”之亂象。一些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無視他人權益,罔顧公共利益,甚至更進一步,把他人權益、公共利益當作與對方討價還價的籌碼,以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這種手法屢試不爽,以致社會出現“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路徑依賴。拆遷沖突、醫(yī)患糾紛、勞資矛盾……莫不如是。流風所及,社會還出現以“鬧”為生者,如“專業(yè)醫(yī)鬧”。
以錯糾錯式維權,看似有力量、高效率,實質上是一條有違文明與法治的死胡同。以錯糾錯,固然可以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為維權者贏回更多的個人利益,但對社會秩序卻是十分有害的。繞過合法的、正常的程序,帶來不良的示范效應,教會一些人用不文明、非正義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長此以往,結果只能是:越來越多的人不講文明、不守規(guī)矩,社會秩序也就愈見混亂。此風不剎,今天有人沖進跑道攔飛機,明天或許就會有人沖進駕駛艙去搶駕駛桿……
當然,一味指責20余位失去理智沖進跑道的旅客是不公允的,涉事航空公司也難辭其咎。如果不是該航空公司服務水平太差,來回折騰旅客,直到把旅客折磨至崩潰的邊緣,相信事情不會到這一步。國內航班延誤率之高人盡皆知,延誤率高也就罷了,偏偏后續(xù)服務又跟不上。面對航班延誤,航空公司很少愿意做細致的解釋、疏導、服務工作,使得原來焦急的旅客更加煩躁,情緒容易失控。另外,成本高、收益低,也是旅客不愿意選擇正常渠道維權的原因之一。
航空公司有錯在先,也不意味著旅客有權采取過激行為進行維權。任何社會行為一旦脫離法治視野,便不可能帶來公共福利的實質性增進,公民維權也不例外。是故,就本次事件的處理,航空公司無疑應該按規(guī)定賠償旅客損失,而那些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維權過當的旅客也不能免責,應該受到懲處。板子只打航空公司的屁股既不公平,也不利于公共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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