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之家網訊:印尼日前出臺的礦業(yè)新條例規(guī)定14種礦產品出口征收20%的稅。官方估計此措施將帶來年增80億至100億美元的稅收,或約等于去年出口稅總收入的三分之一價值。
印尼經濟統(tǒng)籌部長哈達拉查薩周一在雅加達表示,礦業(yè)新條例的收益雖還沒有得到準確的估計,但應能獲得80億至100億美元。印尼財政部長阿古斯當天也稱,如果14種礦產品平均的出口稅為20%,國家將增加大約80億至100億美元的收入,若以1美元兌9000印尼盾作為計算標準,表示增加的收入約為72萬億至90萬億盾。
據(jù)印尼海關總署統(tǒng)計,2011年度印尼的出口稅總值為28.85萬億盾,其中的90%至95%來自棕櫚油出口稅,其它要付出口稅的商品還有可可、木料和皮革等。若年增80億至100億美元的稅收,則等于去年出口稅總收入的三分之一價值。
印尼能源與礦務部日前正式宣布從5月6日起,對煤炭以外的14種原礦征收20%的出口稅。這14種礦產品分別為金、銀、銅、錫、鉛、鋅、鉻、鉬、鉑、鋁礬土、鐵礦石、鐵礦砂、錳、銻。這些原礦石的出口須平均抽稅20%,而到了2014年則所有的原礦石皆禁止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