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民警決定采取“柔性執(zhí)法”,對余×北一家及同村人進行苦口婆心的勸說和耐心細致的教育。余家人經過激烈的思想斗爭,終于同意讓“祥祥”回到自己的生母胡以梅身邊。3日當晚,警方把“祥祥”帶到平江縣城。
分別時,“祥祥”哭鬧不止,不愿從養(yǎng)母的懷抱里離開。而余×北夫婦則當即哭暈,跪倒在地。村里人你10元、我20元,拼命地往“祥祥”身上塞錢。黎敏杰說,那一刻,他鼻子犯酸,但面對情與法的糾結,他必須把孩子帶走。警方把孩子帶到縣城后,余×北夫婦連夜也趕往縣城,“當晚,他們抱著孩子,一夜沒睡。”
余氏夫婦自始至終未提“還錢”
黎敏杰說,其實,余家買孩子的費用是3萬多元,而中介王英只給了阿強2.5萬元錢。“出人意料的是,孩子的養(yǎng)父始終沒提退錢這一事,盡管當時不少村民鼓噪說‘想帶走孩子,必須還給3萬多元,并補足這幾個月的撫養(yǎng)費。但余×北愛‘子’心切,竟然沒提退錢的事。”
與此同時,4日,另一批番禺民警帶著小孩的媽媽胡以梅來到湖南平江縣。翌日,“祥祥”終于見到闊別數月的生母,但臉上并無特別表情,那一瞬間,胡以梅再也忍不住了,淚水一下子涌了出來。當天,警方還安排了余×北夫婦跟胡以梅見面。余氏夫婦跟胡以梅哭著說:“你如果沒有條件養(yǎng)孩子,能不能把孩子交給我們養(yǎng)?”胡以梅婉拒了他們的請求。
黎敏杰告訴記者:“到了這時,余氏夫婦仍沒跟胡以梅提還錢的事,不光不提還錢,臨走時,他們兩人還塞給胡以梅幾百元錢。”
據介紹,5日,“祥祥”回到番禺后,因為還要做DNA測試,被警方先送至番禺區(qū)福利院,待最終確認是胡以梅的親兒后,警方再將孩子交還給胡以梅。
黎敏杰介紹,因余×北的哥哥余×東是直接交易人,番禺警方已建議當地警方對其刑事拘留。而阿強本人,早在本月初已被番禺警方刑拘。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中介王英在逃,警方正抓緊開展追捕。
阿強回到當初自己“一手收錢、一手交兒”的旅館,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