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一女子在網(wǎng)上稱,“北大數(shù)學中心”一助理教授馮某與多名女子發(fā)生不正當關系。3日,涉事教師親屬馮某回應北京青年報記者稱,網(wǎng)上絕大多數(shù)爆料是虛假的,目前馮某已報警處理。北京大學教師職業(yè)道德和紀律委員會辦公室回應稱正展開初查。
這是環(huán)球網(wǎng)2019年12月3日的新聞報道。從文字表述來看,我們也會質疑馮某,既然自己問心無愧,為啥要委托自己的親屬回答記者的采訪,為啥不是馮某本人?既然絕大多數(shù)網(wǎng)上爆料是虛假的,那也說明有真的成分在里面,并不完全純屬子虛烏有。而且,這樣的說辭,難免給人“此地無銀三百兩”之嫌疑。如果馮某不是“做賊心虛”,那又何必回避記者采訪?為啥本人不面對新聞媒體記者表明自己要依法維權的態(tài)度?
這就需要北京大學教師職業(yè)道德和紀律委員會辦公室依法依規(guī)查清真相。如果經(jīng)過認真核實,那名女子的網(wǎng)上舉報純屬子虛烏有,才能讓馮某獲得清白;如果經(jīng)過調查取證之后,馮某屬于十惡不赦的教師敗類,那北大就必須嚴格按照黨紀國法實施嚴厲問責,并移交給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絕不包庇縱容。
作為大學助理教授,也必須為人師表,并帶頭遵紀守法,絕不能帶頭違法亂紀。既然有人舉報,那就說明北大的校風出了一些問題,學生的生存環(huán)境需要依法予以凈化。不管是學生的道德自律問題,還是他人的違法性侵問題,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必須堅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zhí)法必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則,任何人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任何人不能不能逃避法律責任追究。也就是說,誣陷造謠要承擔法律責任,性侵女大學生更要承擔法律責任,誰都不能藐視法律權威。
記得,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經(jīng)說過:“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而且,著名作家魯迅先生強調:“偉大人格的素質,重要的是一個誠字。”也就是說,北大必須讓每一位莘莘學子在北大學會怎樣做人。只有先正人品,才能當好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同樣,當老師必須為人師表,用自己身先士卒的高尚道德情操感染和教育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不管任何時候都不迷失正確的前進方向。如果教師本身有問題,而且思想已經(jīng)腐化變質,那就無法成為大家公認的人類靈魂工程師;如果大學老師已經(jīng)腐化墮落到了性侵女大學生的可恥地步,那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必須依法嚴懲不貸,絕不心慈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