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6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南加大槍擊案5日在洛杉磯高等法院開庭,嫌犯之一巴恩斯(Bryan Barnes)當庭認罪,承認在2012年4月11日進行搶劫期間槍殺了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瞿銘和吳穎。法官判處巴恩斯兩項終身監(jiān)禁不得假釋,外加兩項25年有期徒刑。
南加大槍擊案5日在洛杉磯高等法院開庭,嫌犯之一巴恩斯(Bryan Barnes)當庭對兩項謀殺罪名以及一項企圖謀殺罪名供認不諱,承認在2012年4月11日進行搶劫期間槍殺了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瞿銘和吳穎以及在2011年12月3日試圖謀殺另外一名受害者豪尓(Timothy Hall)。作為認罪條款的一部分,法官馬科斯(Stephen Marcus)放棄了對巴恩斯企圖謀殺指控的量刑,而判處巴恩斯兩項終身監(jiān)禁不得假釋,外加兩項25年有期徒刑。此外,巴恩斯還放棄了再次上訴的權(quán)利。
南加大槍擊案受害者瞿銘和吳穎的家人5日也來到法庭旁聽,吳穎的父親吳希勇和瞿銘的父親瞿萬志當庭發(fā)表了催人淚下的聲明,并表示希望能判處兇手死刑。吳穎的父親在法庭上通過翻譯向法官陳述女兒的遇難對整個家庭的影響。
他說:“女兒是懷抱著夢想和期望來到南加大讀書。但是,在2012年4月11日的深夜,就在她即將結(jié)束兩年的學習準備畢業(yè)的時候,她甚至已經(jīng)買好了回國的機票,她卻被現(xiàn)在在法庭上的這個殺人犯殺害。你不僅‘搶走了’我的女兒,你連著她的夢想也一起奪走了。你也粉碎了我們整個家庭的夢想和希望?!?/p>
法官馬科斯對兩名受害者的家人表示最深切的慰問,但是他表示,根據(jù)美國的法律,兇手已經(jīng)認罪,所以不可能判處兇手死刑。
此案的另外一名嫌犯鮑爾登(Javier Borden)至今還沒有認罪,相關(guān)于他的案件將于3月12日開庭審理。
南加大槍擊案發(fā)生于2012年4月11日,南加大中國留學生吳穎和瞿銘在南加大附近的Raymond Street遭槍擊遇害,5月20日警方破案,嫌疑人巴恩斯和鮑爾登被捕。此后公眾一直期待案件盡快進入審理程序,但辯方律師卻提出了12次延期請求,直到去年9月30日,案件才正式進入初審程序,在傳喚了多名證人和證據(jù)之后,法官最終向兩名嫌犯提出了5項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