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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州警方雇臨時工緝私調(diào)查:雇工發(fā)展下線可提成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20-02-2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銅之家訊:據(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中國之聲連續(xù)播出了《欽州警方被指雇臨時工緝私 5名雇工意外死亡》以及《個別緝私人員疑被“

    據(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中國之聲連續(xù)播出了《欽州警方被指雇臨時工緝私 5名雇工意外死亡》以及《個別緝私人員疑被“買通”》的相關(guān)報道。在記者的調(diào)查采訪中,多位舉報人表示,他們也曾是欽州市公安局打非組的臨時雇工,與打非組核心人物有過頻繁接觸,同時,這些舉報人還向記者詳細講述了部分民警參與“買關(guān)”、“放貨”的細節(jié),而對此,廣西各有關(guān)部門卻依舊保持沉默。

    去年8月,蘭海高速公路廣西欽州段發(fā)生了一起五人死亡的交通追尾事故。事故發(fā)生后,死者家屬向欽州市公安局反映,交通意外的背后,是欽州市公安局非法雇用臨時人員在高速公路上查扣運送走私物品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所致,欽州市公安局在給死者家屬的信訪答復(fù)意見書中對這一說法予以了否認。與此同時,記者接到舉報稱,欽州警方個別緝私人員“被買通”,緝私或存亂像。

    昨天,又有多位實名舉報人和記者取得聯(lián)系,他們說,自己在2013年3月至5月間曾在欽州市公安局打非組執(zhí)行緝私任務(wù)。與打非組負責人、欽州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副支隊長蔡卓學(xué)、警官朱某,唐某,馬某往來頻繁。舉報人們同時表示,造成5人死亡事故的無牌照豐田小轎車也是他們執(zhí)行任務(wù)時的工作用車。:

    舉報人張某:平常都是用那臺車,基本那臺車在欽州,防城、東興沒有人不認識這臺車的,這臺車幾乎就跟警車一樣的,一開出去就全都知道了。

    舉報人陳某告訴記者,他對事故車輛的特征非常了解,車上的開關(guān)、音響等裝置都曾是自己親手安裝。

    舉報人陳某某告訴記者,打非組對走私車輛按月收費,根據(jù)走私物品不同,收費標準也有所不同。

    陳某某:香煙就是一臺車一個月6000塊錢,凍貨呢,他那時候說過有1.2萬,有1.3萬的。

    舉報人陳某也證實了這一說法:

    陳某:他們四個正宗的民警,開會的時候,說過,就是6000塊錢一個月,下個月,你再想走的話,再交6000塊錢。

    舉報人陳某某說,他們?yōu)闅J州市公安局做工的收入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來自沒有“買關(guān)”的車輛,這些車輛運送的走私物品被查扣、拍賣后,他們按拍賣價的7%提取傭金,但實際上,他們從來沒有拿到過這么多。

    陳某某:一開始我們來的時候就是說7% ,按照這樣我們領(lǐng)的錢應(yīng)該是很多的,后來他分錢給我們,好像領(lǐng)的是0.2% ,7%和0.2%相差的太遠了,我們沒有錢,那個工很辛苦的,很危險的,有時候兩天兩夜根本沒有休息,你晚上去抓貨,白天回來卸貨,如果蔡支隊長電話來了說,又有貨上來了,快去抓,又去抓,沒辦法。

    陳某某說,臨時雇用人員的另一部分收入則是靠發(fā)展走私人員,從“買路錢”中獲取提成。

    陳某某:給過我們這個權(quán)利,去發(fā)展這個空間,我去外面找,比如有一個朋友,有5臺車從這里過,找我買單,你買的話就可以過,不買的話就抓他。

    記者:如果你們不去找這些人會怎么樣呢?

    陳某某:不找,我們就沒有錢吶。

    記者:得到的錢最后都給誰呢?

    陳某某:我們有一點工錢,剩下交回財務(wù)那邊。

    記者:買關(guān)的人你們是怎么拿提成呢?

    陳某某:如果成的話,打個比方是6000塊錢,如果成的話,他們里面就是5000,剩1000我們幾個人分。

    記者:這個規(guī)矩是誰定的?

    陳某某:是蔡卓學(xué)。

    舉報人張某說,他們的傭金都是不定期、不定額以現(xiàn)金的形式從打非組會計馬某處領(lǐng)取的。

    記者:他是給的你們現(xiàn)金還是什么?

    張某:現(xiàn)金。

    記者:你們領(lǐng)錢的時候,簽過字沒有?

    張某不簽字的,一個字也不用簽的。

    陳某某還提供線索說,他們在執(zhí)行任務(wù)時曾發(fā)生過這樣的情況:

    陳某某:如果抓到了,馬上打電話回去給蔡卓學(xué),他問什么車牌,我就報,比如桂A,桂B(yǎng)什么的,他說,押回來,我們就押回來,中間的路段,他說你們下車,回來吧,那個車就放了,就是有些買了關(guān)的,我們不知道我們抓了。

    陳某某說,有時即便是已經(jīng)押回公安局內(nèi)的私貨,也會被打非組放掉。

    陳某某:有一些捉回來了,不知道他什么關(guān)系,就找到組長,就有的放,有的不放。

    對舉報人們提出的“買關(guān)”放貨的說法,欽州市公安局宣傳科長馬德興此前表示不了解。

    記者:有人跟我們反映問題,說欽州市公安局在緝私的過程中存在“買關(guān)”和“買卡”的情況,你們了解嗎?

    馬德興:這個情況不了解。

    采訪期間,記者曾反復(fù)提出希望對舉報人們提供的線索做進一步采訪核實,欽州市公安局始終未予接受。昨天,記者來到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安廳并提出采訪要求,截止到發(fā)稿時,未得到任何回應(yīng)。舉報人們希望相關(guān)主管部門能對此事件展開深入調(diào)查,他們愿意提供更多線索。有關(guān)事件進展,中國之聲將持續(xù)關(guān)注。(記者 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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