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復旦投毒案2月18日宣判,林森浩站在被告席上。來源:上海二中院
2月18日,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今天(2月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辯護律師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這意味著,復旦投毒案很快將進入二審程序。對于上訴的具體內容,該律師不愿透露。
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在一審判決后10日內,被告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判決的法院或其上級法院提起上訴。今天距離一審判決不滿10日,林森浩的上訴當然生效,因此不出意外,上海市高院不日將對該案進行二審。
新聞回顧
2013年4月1日 復旦醫(yī)學院碩士研究生黃洋飲用寢室飲水機中的水后,身體不適,有中毒癥狀
2013年4月11日 復旦大學報案。上海警方在飲水機殘留水中檢測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鎖定黃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 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 黃洋經(jīng)醫(yī)院救治無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 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案
2013年11月27日 “復旦投毒案”開庭審理
2014年2月18日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記者 胡彥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