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jiān)會昨日證實,中郵基金旗下基金經理厲建超涉老鼠倉被調查。偏股基金冠軍經理次年被查,這在1998年以來的中國基金市場上還是首次出現。
昔日同事稱其沉默寡言
證監(jiān)會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2013年12月20日,證監(jiān)會對厲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的行為立案調查。調查終結后,證監(jiān)會將該案相關涉案人員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在厲建超被調查1個多月后的1月28日,中郵基金發(fā)出一則公告,稱其從當天開始因“個人原因”不再擔任基金經理,這一天正是除夕。
厲建超,曾任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高級研究員。先后在東吳基金、中?;?、中郵創(chuàng)業(yè)任研究員,主要負責信息、新能源等新興產業(yè)的研究工作。2011年任中郵核心優(yōu)選基金經理,之后作為中郵戰(zhàn)略新興產業(yè)基金的雙基金經理之一。
他的一位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的同事撰文寫道:“8年前我們還在追求新聞傳播率的時候,厲建超就在寂寞地發(fā)現價值”、“那個時候他沉默寡言,很少跟同事們交流,整日里都在埋頭發(fā)現他的價值。在整個辦公區(qū),當時的厲建超顯得格格不入?!?/p>
中郵基金被質疑“同門抬轎”
厲建超所管理的中郵戰(zhàn)略新興產業(yè)基金在2012年最終以超過80%的收益成為當年冠軍基金。
不過,在此之前厲建超管理的兩只基金戰(zhàn)績懸殊,市場一度質疑中郵基金“同門抬轎”刻意打造年度股基冠軍。所謂同門抬轎就是同一個基金公司的一只基金給另外一只基金做托,購買相同的股票,哄抬股價。這可能也引起了監(jiān)管部門的注意。
數據統(tǒng)計顯示,厲建超擔任中郵核心優(yōu)選基金經理期間(2011年11月11日-2014年1月28日),該基金收益為-3.33%,而擔任中郵戰(zhàn)略新興產業(yè)基金經理(2012年6月12日-2013年7月23日)期間收益達69.5%。
根據刑法規(guī)定,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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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交易“窩案”牽出15人被罰
新京報訊 (記者金彧)近年最大的內幕交易窩案“天威視訊案”終于塵埃落定。昨日,證監(jiān)會新聞發(fā)言人鄧舸表示,2012年7月證監(jiān)會對“天威視訊”股票內幕交易案立案調查,2014年1月17日,倪鶴琴等涉嫌天威視訊股票內幕交易案于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同月,證監(jiān)會對許軍等15人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行為做出行政處罰。
鄧舸稱,天威視訊案件內幕信息傳遞鏈條多,涉及范圍廣,調查難度大,涉及政府主管部門、上市公司、重組相關方和相關人員。同時,天威視訊涉嫌內幕交易案件復雜,涉案人員數量為內幕交易近年查處之最,共有15人被移送公安機關。而涉案人員對內幕交易相關意識不足,守法意識不強,是導致本次“窩案”發(fā)生的主因。
據了解,2012年4月5日,深圳市天威視訊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公告,擬通過向深圳廣電集團等特定對象發(fā)行股份的方式,購買深圳市天寶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天寶公司)、深圳市天隆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兩項資產。
證監(jiān)會透露,時任深圳市委宣傳部副巡視員的倪鶴琴,是該資產重組工作的主要協(xié)調者和參與者,其涉嫌利用本人及司機的證券賬戶內幕交易“天威視訊”股票,買入金額182萬元,同時涉嫌向其親屬泄露內幕信息,該親屬買入金額達3168萬元。深圳天寶公司總經理馮方明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向其配偶、親屬、司機等泄露內幕信息。
公開資料顯示,天威視訊是我國有線電視網絡行業(yè)的第一家股份制企業(yè),是深圳文化產業(yè)第一股,主要從事數字電視、寬帶等網絡建設經營與維護。
2013年12月20日
厲建超
35歲,東北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12年證券、基金從業(yè)經歷,曾任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高級研究員。先后在東吳基金、中?;?、中郵創(chuàng)業(yè)任研究員,主要負責信息、新能源等新興產業(yè)的研究工作。曾任中郵核心優(yōu)選基金經理。
2009年1月6日
韓剛案
韓剛自2009年1月6日任長城久富證券投資基金經理至其違法行為被發(fā)現期間,先于或同步于管理的久富基金買賣相同個股,違法獲利27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成為我國第一起基金從業(yè)人員因利用未公開信息違規(guī)交易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2009年4月7日
李旭利案
2009年4月7日,前公募明星基金經理李旭利,指令他人在其控制的“岳彭建”、“童國強”證券賬戶內,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藍籌基金買入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兩只股票,累計金額約5226.4萬元,獲利總額約為1071.6萬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1800萬元。
2009年3月
鄭拓案
2009年3月至7月間,鄭拓利用擔任交銀穩(wěn)健基金經理的職務便利,借用他人賬戶,先于或同期于鄭拓管理的交銀穩(wěn)健基金買賣相同股票,并從中牟利。一審判決鄭拓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