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女性頭像約見網(wǎng)友,性侵16名少女。近日,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勇強奸幼女一案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并當庭作出宣判,王勇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自2009年起,被告人王勇以女性頭像為幌子通過QQ聊天、微信等方式尋找在校初中未成年幼女、少女,以交友為名與她們聊天,并在一些學校的貼吧中稱自己在社會“混”得很好,很多人都非常懼怕他。進而,以誘騙、威脅、恐嚇等方法要求與幼、少女見面。見面確定被害人身邊沒人陪同后,將被害人帶至在旅館開好的房間內(nèi),將其強奸。
同時,被告人王勇還指使一名中學女生幫助其在網(wǎng)絡(luò)上或者身邊接觸一些年紀小的或是剛上初中的女學生。該同案犯中學女生,在博得受害人信任后將她們帶至被告人王勇開好的房間,被告人王勇以幫助其交100元電話費為由讓該中學女生離開后,對被害人進行強奸。
通過上述這些手段,被告人王勇前后作案22起,采取語言威脅、暴力等手段對16名幼女或少女進行強奸。在受到侵害的16名被害人中,8人為未滿14周歲的幼女,最小的才剛滿12周歲,年齡最大的也僅為16周歲。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王勇采用暴力、脅迫的手段,先后22次對16名未成年少女進行強奸,其行為構(gòu)成強奸罪,并且其手段殘忍,使被害人的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其罪行極其嚴重,并具有極大的人身危險性,應(yīng)當依法予以嚴懲,故判決被告人王勇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記者劉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