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5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4年3月22日,中紀委公告稱姚木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同月,中組部發(fā)出公告,免去其領導職務。
姚木根,1957年11月出生,江西樟樹人,中共黨員。1976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經濟學學士,江西財經學院計劃統(tǒng)計系國民經濟計劃專業(yè)畢業(yè)。
1986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江西省計劃委員會(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歷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等職。
1998年12月至2000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黨組書記。
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任江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1年5月至2011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2011年9月至2014年4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簡歷據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2014年4月11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午表決通過,決定免去姚木根的江西省政府副省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