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竟然還不如買理財產品
沒想到,2011年3月,杭州市正式出臺限購限貸的“新國八條”。成交量迅速下降,房價再次面臨調整。
2012年,摒了一年的開發(fā)商終于狠下心來一降到底,房價下調20~30%。小咪近期收到所買排屋開發(fā)商的一條短信,要清盤處理尾房。小咪打聽了一下,自己所買的排屋目前銷售價已跌回到自己的買入價之下,下跌幅度在10%左右。雖然開發(fā)商一再聲稱這次房源位置較差,但小咪知道,那只是開發(fā)商降價的托辭。
小咪算了筆賬:假如房價明年可以開始上漲,一年漲10%,那么到2014年才會漲到自己2011年的買入價。排屋總價300多萬,這3年,自己還要承擔年息7%多的房貸??偟脕砜?,這是樁虧本買賣。更讓她心里不平衡的是,如果將這一大筆錢去購買理財產品,一年也有6%~10%的收益。一來一去,虧大了!